自即日起,济南市面向全国征集“泉城之歌”歌曲、歌词,热切欢迎广大词曲作家和音乐、文学爱好者踊跃投稿。歌词征集截稿时间为2007年12月底,歌曲截稿时间为2008年4月底。活动组委会将分别评出10首歌词和歌曲,给予奖励,最高奖励大2万元。
附:《“泉城之歌”歌曲歌词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济南,南倚泰山,北傍黄河,以泉水众多、湖山秀美而驰誉天下,素有“泉城”美誉。济南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龙山文化的发现地,是大舜、扁鹊、李清照、辛弃疾等历史文化名人的故乡。济南,是山东省省会,近年来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城市面貌和市民精神面貌变化巨大。 为把济南建设成为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美丽城市景观和浓厚创意氛围的文化强市,推进济南的文化建设,塑造城市良好音乐形象,提升城市美誉度,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济南市文联、济南人民广播电台、舜网联合举办“泉城之歌”歌曲歌词征集评选活动。诚盼全国广大词曲作家和音乐、文学爱好者踊跃投稿。 一、征稿要求 1、征集作品为歌曲和歌词,歌曲如附寄演唱小样尤为欢迎。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 2、征集作品以歌唱济南为主题。歌词的题材和写作手法不限,与济南有关即可。 3、作品要富于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易于传唱。以独唱为主,风格不限。 4、抄写工整清晰,简谱、五线谱均可。 5、来稿请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征稿时间 征稿活动自即日开始,歌词截稿时间为2007年12月底, 歌曲截稿时间为2008年4月底。 三、奖项设置 “泉城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应征稿件进行汇总整理,并成立由全国和山东省音乐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对应征稿件进行评选。歌曲设立一等奖两首,每首奖金2万元;二等奖3首,每首奖金8000元;三等奖5首,每首奖金5000元。歌词设立入选作品奖10首,奖金每首5000元。获奖作品版权归“泉城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
来稿请寄: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235号“泉城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收 邮政编码:250002 联系电话:0531-82790740 E-mail:jinanshiwenlian@126.com
济南市“泉城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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