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歌曲创作要求:
1. 歌词要表现安徽省建筑业独特文化底蕴与“徽匠”精神,如细腻规范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精液精神、团结协作的合作意识、独具匠心的创新思维等,体现“开放、创新、开拓、崛起”的主题;
2. 曲调要充分表达安徽建筑业奋发图强的激情,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具有我省建筑行业广为接受和传唱的基础,适合合唱;
3. 歌曲的语言、风格、形式不限;
4. 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及任何其他权利。
二、奖项设置:
本次歌曲作品征集活动设置创作奖1名,奖人民币20000元,其作品为《安徽建筑业之歌》;入围奖5名,各奖人民币2000元,皆指税前金额。创作奖不重复计奖,奖金分配词曲作者各半。
三、有关事项
1. 所有投送至安徽建筑文化年组委会的材料,包括音像资料、歌谱概不退还。入围作品的所有权归安徽省建设厅;
2. 截稿后,由“安徽建筑文化年”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入围作品在建设厅网站上公示;
3. 稿件请用挂号邮寄或快递报送“安徽建筑文化年”组委会,并注明“安徽省建筑业之歌”歌曲作品字样;
4.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建设厅。
四、征稿时间:
2007年5月10日至2007年10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