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
(3)主办方对征集作品、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保留作者署名权;对其它参赛作品享有非商业性的使用权。
(4)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力求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2、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全国的专业和业余词、曲作者或文化经纪团队。
3、征集办法
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发布,征集创作歌曲作品(通过网上报送方式),作品件数不限。
4、评选方式
由举办单位组织市级以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和终评;作品投稿者不得参加评委工作,全程评选由公证机关参与实施。终评出“金、银、铜” 奖及优秀奖共计20首优秀作品。
5、奖项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