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文体服务中心、协会、业余文艺作者:
为繁荣我区群众文艺创作,推动群众文艺精品生产,做好2016年度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的选送工作,现将2016年度佛山市群众文艺作品征集评选工作有关精神通知如下:
一、 作品主题
提倡以当代、现实、本地题材进行创作,注意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提倡弘扬主旋律,反映文艺作品的多样性,鼓励结合我市实际,创作倡导城市文明风尚、弘扬佛山大城工匠精神、讴歌美好和谐家园的作品。
二、评选范围
2016年度作品评选范围为: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八个艺术门类。所有参评作品必须是由本地业余作者新创作的、未参加过往年市级以上评选(含佛山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的作品,经过较大加工修改的作品除外。
三、 报送要求
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作品分别送文稿、剧本、曲谱或简介一式7份,音乐作品另送CD一张,舞蹈作品另送DVD盘一张,美术、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200×200厘米,摄影作品尺寸为12寸。所有报送作品上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和选送单位。
四、评选内容
音乐作品包括声乐、器乐,其中声乐含独唱、重唱、表演唱、小组唱;器乐含独奏、重奏、小合奏;舞蹈作品包括群舞(4人以上、16人以下)和单、双、三人舞;戏剧作品包括话剧小品、小戏曲、独幕剧、音乐剧(不含广播剧、影视剧和大型多幕剧);曲艺作品包括粤曲、相声、曲艺说唱、故事等。
表演人员不属于作品评选参评范围内。
五、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须于2016年9月10日前报送佛山市禅城区文化馆。
六、报送地址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化馆(石湾榴苑四街四座)
邮政编码:528031
联 系 人:刘丹 田琲
联系电话:0757-82727305
文化馆邮箱:wenhuaguan2005@126.com
刘丹邮箱:liudan327953666@126.com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馆
201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