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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泰安新文化元素符号--歌词征集 11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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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泰安新文化元素符号--歌词征集 11月30日止

发布时间:2011/11/2 16:06:33  来源:网络  查看:2279次 分享道 分享到微信

   

   从泰安市文广新局了解到,为弘扬泰山文化,打造泰山文化品牌,进一步提升泰安、泰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泰安市自10月22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泰安新文化元素符号--歌词征集活动,征集将持续至11月30日。

    征集要求,歌词创作要围绕泰山、泰安及各地民俗文化、名胜古迹、传说故事、先模人物、两个文明的建设成就等方面,体现泰山文化内涵,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内容通俗易懂、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便于传唱、易于流传。每个单位或自然人申报歌词作品,原则上不超过2件(也可自行谱曲)。应征歌词应须为2010年以来新创作且未发表的原创作品。

    作品可通过信函投稿和电子邮件投稿两种方式应征。其中信函投稿,作品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背面粘贴《泰安新文化元素符号--歌词应征申报表》。可在A4纸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创意说明。在邮寄密封袋上标出“歌词征集”字样,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凭证以备查。通过挂号信或快递邮寄地址:泰安市文广新局艺术科;邮编:271000;联系电话:0538-6991872。应征表格可从《泰安市文化产业网》、《东方泰山网》下载打印。

    作品也可以电子邮件投稿,发送至邮箱:tagczj@163.com,邮件内容包括应征歌词和《泰安新文化元素符号--歌词应征申报表》。

    征集活动结束后,泰安新文化元素符号歌词征集活动组委会将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3至5件,作为活动入选作品,各奖励人民币伍仟元。未入选的作品,还要评选出优秀作品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下载:泰安新的文化元素符号--歌词征集公告报名表.doc
http://www.eastts.com/taiannews/contents/697/167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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