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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市歌征集

发布时间:2007/6/25 10:48:01  来源:徐州城市形象宣传征集活动组委会  查看:3202次 分享道 分享到微信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讯(记者 王瑜珩)从即日起,徐州市歌征集活动展开,徐州城市形象宣传征集活动组委会欢迎广大音乐爱好者参与。

    一、作品征集范围、要求:

    1、征集范围:在全国范围内的专业音乐工作者和业余作者。

    2、作品要求:歌唱徐州要主题鲜明,充分体现徐州市的人文精神,贴近生活,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歌曲旋律优美动听,易于传唱,易于普及。
3、作品形式:词、曲不限,体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小合唱均可。

    二、投搞时间、要求:

    1、投稿时间:自征集活动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0月31日止。其中没有曲谱的歌词作品提前至2007年8月31日止。

  2、参赛歌词作者须交歌词一式十份,参赛歌曲(含词、曲)作者须交词谱一式十份并提供录音作品或小样。

  3、参赛词曲作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职务、电话、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4、坚决杜绝作品抄袭现象,如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5、来稿(含录音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奖项设置:

    1、对最佳歌曲(含词、曲)奖励20000元(含税)人民币(奖金词占50%,曲占50%);

    2、对入选曲作各奖励5000元;

    3、对入选词作各奖励5000元。

    四、投稿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音乐家协会(徐州市彭城北路1号4号楼515室)  联系人:朱宝增  联系电话:0516-82389505  邮编:221005;江苏省徐州市都市晨报社(徐州市中山南路142——1号)一楼热线接待室 联系电话:0516——85800105 邮编:221002 邮箱:xzsg2007@126.com

      五、版权所属:

    1、本次活动期间,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即印刷、录音、录像、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网格传播权)归徐州市委宣传部所有。

   2、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

   3、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徐州市委宣传部所有。咨询电话:83700550

    新闻链接

    连云港市市歌

    近日,连云港市市歌《在海一方》在中央电视台首届“城市之歌”音乐电视展播评比中获得最高奖——“最佳城市形象歌曲奖”。这首歌由乔羽作词、郁洲萍作曲,歌曲在传统民歌的基础上,又融进了现代通俗唱法的技巧,整个歌曲表达既有海的美丽辽阔,又有时代特点和百姓的情趣在里边。因此自1997年问世以来,被广为传唱,不仅在连云港家喻户晓,是市民晨练的必选曲目。同时还唱响全国,著名歌手宋祖英、白雪等在央视的《同一首歌》、“心连心”晚会上都曾把它作为压轴节目演唱,上海交响乐团把它改编成了交响乐演奏,中央电视台专门为这首歌曲拍摄了M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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