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领域尤其音乐界的“假势力”,比如“假唱”“抄袭”“假歌迷”“盗版”等,虽不像假药、假酒那样危害人的生命,但对艺术是一种摧残,也是对社会秩序和大众审美的干扰。如果音乐界不打假,将没有真正的艺术可言。
流行乐坛打“假”已经是陈腔滥调了。至少从2002年崔健的真唱运动开始,除崔健本人外,每年也都会有各色人等跳出来喊“打假”。可实际情况又如何呢?除了今年年初那个所谓的“国内首起被曝光的假唱受查案件”外,“打假”仍然更多地只是一个口号。社会上有那么一群“好色”分子,看演唱会看的是脸蛋,盯的是身段,至于她(他)是否卖力唱歌,全然不管。这更为假唱者提供了市场,反正,钱赚到了,监管部门睁眼闭眼,观众也听之任之,何乐而不为?以至于这些年来,范冰冰、陈小春、吴尊、张娜拉、王心凌一个个以假唱忽悠观众。
除了因为已立法而不得不“打”的“假唱”外,抄袭、假销量、虚假宣传、炒作假新闻、莫名其妙的颁奖礼等“假”现象依旧大行其道。
假的评奖和假唱、抄袭一样,由来已久。早在2001年,田震就因为质疑某颁奖结果而当场摔话筒走人;某大型颁奖典礼虽然名声响亮,可是南拳妈妈还曾获得过八竿子打不着的最佳摇滚新人。歌迷一定还记得当年周杰伦站出来指名道姓地说某位资深音乐人给旗下歌手蔡依林买榜、为销量灌水的事,也一定不会忘记罗志祥和王力宏公司之间关于销量问题的口水仗。在此要向陈绮贞致敬,她曾说过:“我们就弄一个不存在的专辑,然后像某些公司一样,集资花钱去买榜,最后大家会发现这是个笑话。”她说她真的想实践这件事,揭发这种唱片圈内的潜规则。如果有一天,销量榜上真的有一张根本不存在的专辑,那真是天大的讽刺。
近年来更有“假歌迷”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横空出世——毫不夸张地说,是这一项既造福经济公司宣传,又解决一些人生存就业压力的行为,如此一举两得的现象却唯独欺骗了消费者。明码标价的职业粉丝报酬是:举明星照片牌20元,嗓子嘶哑50元,泪流满面100元,昏倒一次200元,如果氛围营造热烈还有奖金。更夸张的说法是:有些职业粉丝月收入已过万,赚钱追星两不误。经济效益这么好,无怪乎会形成“产业链”。
各种假势力污染的是乐坛的环境以及歌迷爱音乐的心智,而从消费的角度来说,乐坛的假势力蔓延,更是严重损害了乐迷的切身利益。虽然音乐已很少作为消费对象而被消费了,但是各种打着“音乐”旗号的骗钱招数还是骗去了不少喜欢音乐的消费者的银子。乐迷的荷包瘪了,却没有换来等同价值音乐养分的消费产品,乐坛打假势在必行。 |